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00八年五月九日 鲁价信发〔2008〕84号)
各市物价局:
现将《2008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
2008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价格监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工作体系,密切跟踪监测市场价格动态,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和应急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提高价格监测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价格监测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加快我省价格监测体系建设
本着立足我省、服务国家的原则,今年对我省现行监测报告制度进行修订。优化价格监测调查网点布局,加强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定点调查,建立重要商品批发市场、主产地和大型超市价格监测直报制度,调整部分监测品种和监测周期,更新价格监测数据报送软件,提高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
继续做好粮食、副食品、成品油、化肥、饲料等价格应急监测工作,加强市场巡视,确保价格异常波动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不断提高应急监测数据和信息上报质量。继续抓好倾向性、苗头性情况的搜集报告工作,确保突发性价格事件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健全预警机构,加强预警值班,完善预警网络,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迅速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三、做好重要商品价格日常监测工作
继续做好粮食、肉蛋菜、能源、煤炭、钢材、日用工业品等的日常监测工作,密切关注房地产、医疗、教育等关系民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及时掌握国际市场原油、粮食、大豆、棉花等重要商品价格动态,加强分析预测。
继续做好节假日市场监测值班工作,重点做好奥运会、“十一”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和市场供求情况的监测反映工作。
四、加强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
加强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价格问题的调查研究,围绕米袋子、菜篮子价格,春耕秋播期间的农资价格、夏秋收期间的粮食收购价格以及城镇房地产价格,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