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道路旅客运输价格与燃油价格联动措施的通知
(云发改收费[2008]887号)
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云发改电[2008]3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价格的补充通知》(云发改电[2008]33号),我省的成品油价格于6月20日作了调整。目前,昆明市0号柴油零售价格每公升为6.11元。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旅客道路运输价格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5]1010号)规定,现就我省旅客道路运输价格与燃油价格实施联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启动我省道路旅客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措施。请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道路旅客运输价格与燃油价格实行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5]1010号)中有关旅客运输票价的计算规定,做好实施旅客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的准备工作。从7月3日起,全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中的“旅客运输燃油差价”统一提高每人公里0.01元,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不执行旅客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政策,其运输价格不变。
二、切实做好道路旅客运价调整的相关工作。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要与交通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好油运价格联动措施,及时公布“旅客运输燃油差价”每人公里提高0.01元后的道路旅客运输政府指导票价,督促各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提前5天将票价向社会公示,共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