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福州金南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通知
(闽建审批[2008]19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以及省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工作的通知》(闽建审批[2007]87号)等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应当重新审查单位的企业,经有关市(县)建设局初审和省厅重新审查,同意福州金南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等2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现予公布。
附件:福州金南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名单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