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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先进重点工业企业的决定(2008)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先进重点工业企业的决定
(平政[2008]37号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2007年,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原材料涨价、资金紧张等诸多不利因素,狠抓生产经营,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点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平政〔2006〕67号),市政府决定,对在平顶山地区内的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入库地方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排序前五名的重点工业企业和获得省级科研中心称号的工业企业及实施名牌战略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一、对产品销售收入按绝对额和增长速度综合排序前五名的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舞钢市中加钢铁有限公司、河南巨龙淀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二、对入库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额排序前五名的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舞钢市中加钢铁有限公司、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三、对固定资产投资额排序前五名的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瑞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四、对获得省级技术研发中心称号的河南汇源化工集团、舞钢市海明科技有限公司、天瑞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一次性予以补贴30万元。
  五、2007年,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高强度建筑结构用钢板、平高集团有限公司220KV以上断路器分别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对以上产品的生产企业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给予奖励30万元。
  六、2007年,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纤维级聚酰胺切片、河南巨龙淀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巨龙牌玉米淀粉、河南天广水泥有限公司普通硅酸盐水泥、宝丰县冯异公司冯异牌米醋、宝丰县清凉寺工艺研究所宝汝清凉寺村牌汝瓷、宝丰县汝瓷研究所魁汝牌汝瓷分别获得“河南省名牌产品”称号。对以上产品的生产企业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巨龙淀粉实业有限公司、河南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宝丰县冯异公司、宝丰县清凉寺工艺研究所、宝丰县汝瓷研究所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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