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二)建立健全发展农业保险的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农业保险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和措施。财政部门要在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补贴的同时,研究探索县(市)、区财政对农户投保给予补贴的方式、品种和比例,对保险机构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逐步建立政策性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和救助机制;税务部门要贯彻落实好有关农业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农业部门和畜牧部门要将保险机制引入种植业和动物防疫体系;民政、消防、水利、气象、地震、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在制定实施救灾应急预案时积极引入保险机构参与。
  四、统筹发展城乡养老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一)积极发展城乡养老和健康保险。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本着“农民自主自愿、政府适当补贴、保险公司承办、市场运行协作”的原则,大力发展农民养老保险。发挥保险机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年金业务,拓展补充养老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推动第三方管理医疗保险服务。探索保险业参与城乡医疗救助的有效方式。大力发展农村养老、健康、意外和学生平安保险;积极拓展外出务工农民养老、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妥善解决因投保人异地流动导致的保险服务中断问题。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保险,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发计生保险新产品,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深度。
  (二)探索发展区域性特色保险产品。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巨灾保险研究,探索建立巨灾保险体系。针对广大中小企业,加大企业财产保险新产品开发力度,着力引导企业通过财产保险化解经营风险。积极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各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按省文件执行。完善保险费补贴办法,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发挥政策性保险的作用。建立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开发高科技项目投资、重大装备技术更新和关键性技术攻关项目保险产品。创新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满足居民住房、汽车等消费升级换代的需要。
  (三)积极开展创建保险先进县、乡、村活动。保险公司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创建标准,在各级政府支持下组织实施。
  五、大力发展社会性责任保险,提高全社会风险管理水平
  (一)积极发展各种社会性责任保险。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积极发展安全生产责任、建筑工程责任、产品责任、公众责任、执行责任、董事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各类保险业务,运用保险手段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安全,提高全社会风险管理水平。在进一步巩固我市建筑、交通以及火灾等保险发展成果的基础上,推行试点,逐步在烟花爆竹生产等高危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等方面推广,进一步完善旅游责任保险。大力发展承运人责任保险,为道路运输安全提供保障。认真做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建立完善我市机动车信息平台,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违章记录、安全事故理赔记录挂钩浮动制度。通过试点逐步建立统一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