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能力的意见
(许政[2008]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提高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能力,有效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结合许昌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一)建立多元化融资模式。建立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为主,建设银行和上海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为辅,发行债券为补充,财政资金为调剂的多元化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市投资总公司的融资能力,为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二)利用政府土地资源拓宽担保途径。为有效增加可贷款担保能力,提高融资效率,市投资总公司和市土地储备中心要利用政府土地资源进行融资合作,对需要以土地资源进行融资担保的项目,根据市发改委下达的项目贷款申报计划和市财政局下达的融资计划,市投资总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贷款,市土地储备中心用储备的土地为市投资总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市国土局负责核实可以提供担保的土地底数,并协调市土地储备中心完善各项手续,积极为市投资总公司顺利取得银行贷款创造条件。
(三)建立与省有关各银行机构的定期沟通机制。市财政局、投资总公司要与国家开发银行等融资主渠道银行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密切工作联系,及时就拟融资项目进行对接沟通,就每阶段的融资项目进行共同筛选,切实提高融资成功率。市发改委、人行等部门要发挥对口联系省内各股份制银行的优势,充分利用我市银企洽谈会这一沟通平台,帮助市投资总公司与省内其他各银行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了解银行信贷政策,及时完善融资方案,提高融资效率。
二、积极推进融资工作
(一)建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市发改委牵头,建委、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对市规划局编制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进行初审,并按照近期实施和远期规划分类的要求,于2008年底前完成项目库建设工作。
(二)确定融资规模。市财政局根据目前市本级政府债务底数,结合若干年度内的城建资金安排情况,合理编制年度融资计划和偿债计划,根据实际偿债能力和年度偿债计划,合理确定市投资总公司的年度融资规模。2008年度的年度融资计划和偿债计划于9月10日前编制完成,以后年度的融资计划和偿债计划于当年1月底前编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