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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保健食品产品质量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1、各市抽样品种类别和数量见表1。
  2、市场上品种采样工作由省局统一组织完成,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做好协助工作。
  3、采样需有代表性,要求在每个市范围内设三个以上抽样点,即至少要求市本级城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各一个;被采样的单位要包括药店、副食品店(保健食品专卖店)、超市。省内外生产的品种数量大体平衡。
  4、每个采样均需由采样人员填写《浙江省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产品抽样单》,检验单位在检验工作完成后将《抽样单》、《保健食品市场抽样汇总表》、每个产品的《检验报告书》和检验工作总结报省局保健品化妆品协调监督处。
  八、检验单位
  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表1 :
  各市抽样品种类别和数量分配表

 

辅助降

血糖类

辅助降

血压类

进口

保健食品

其他类

小计

杭州

4

4

4

8

20

宁波

4

4

4

8

20

温州

4

4

4

8

20

湖州

3

3

3

11

20

嘉兴

3

3

3

11

20

金华

3

3

3

11

20

绍兴

3

3

3

11

20

台州

3

3

3

11

20

衢州

3

3

3

11

20

丽水

3

3

3

11

20

舟山

3

3

3

11

20

合计

36

36

36

112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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