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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通知


  为解决以上矛盾和问题,银监会在2008年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革要由“深化改革试点阶段”全面转入“深化实施和攻坚阶段”,其主要任务是按照“面向三农、市场主导、因地制宜、递次推进”的原则,全面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组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为农村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持。省政府在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快农信社改革步伐,明确目标,创造条件,加快农村商业(合作)银行组建进度。根据银监会和省政府统一要求,为加快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省银监局提出争取到2010年末,全省145家县级联社大部分完成组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任务,并要求各地市按照总体要求,结合经济发展实际,尽快制定组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三年发展规划,明确组建时间表。因此,我市加快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组建县级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工作已迫在眉睫。

  二、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全力支持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综合运用行政、经济、财政、税收等手段,全力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

  (一)着力开展增资扩股工作。增资扩股、优化股权结构是组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的重要工作之一,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并予以大力支持。要实行市场化运作,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广泛吸收各类资本入股,增加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参股比例,以开放的姿态引进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入股农村信用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要按照《财政部关于积极做好地方财政金融工作的意见》要求,灵活运用各种政策工具,引导和参与农村信用社改组改制,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财政出资参股,实施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对现有的股本金进一步规范,将小额分散、不合规的老股金进行清退。拓宽募股渠道,增加民营和私营企业参股比例,吸引境内外具备条件的战略投资者加盟我市农信社,允许和鼓励员工和管理层入股,形成由战略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内部员工三大类股东共同构成的股权结构,改善农信社的资本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通过增资扩股,确保资本充足率达到组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要求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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