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22、大力培植壮大龙头企业。综合运用税收、信贷、财政、信用担保等扶持政策,确定一批龙头企业实施重点扶持。对业绩突出、带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实行重奖。创新利益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对龙头企业技术改造,支柱产业培育,新品种研发引进,品牌创建,出岛出口、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给予适当补贴。安排专项资金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扶持,切实解决龙头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23、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2008年重点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新品种研发引进,品牌创建,出岛出口、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给予适当补贴。继续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在去年成立51个专业合作社基础上,今年在各镇建立二个示范点,并组织经管人员深入合作社指导和加强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管理,促其在自愿民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章程、协议,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依法成立、依法登记的基础上,按照章程规定的范围和约定的责、权、利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24、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积极组织各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选送产品参加国家、省、市所举办的各类优质农产品展销、展示活动,注重品牌的打造和保护,强化品牌整合,每个镇今年要申报2-4个农业品牌。以名牌抢占市场。 扩大“南山寿果”、“天涯苦瓜”、“施顿”“海棠湾红礼哈密瓜”等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用品牌整合资源、壮大产业、抢占市场,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搞好品牌建设。市政府对今年新增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按每个品牌平均1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25、加快农产品流通、预冷体系建设。大力扶持海源实业有限公司和海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崖城、海棠湾镇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今年底前要建成集农产品批发、集散、冷藏、加工、包装、检测、信息一体的大型农产品物流中心;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等形式扶持发展冷藏保鲜企业,建设一批集冷藏保鲜、物流、检测一体的大中型冷库,大幅度提高冷藏保鲜能力,带动农产品分选分级,包装和运输等相关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