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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在确保对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等重点场所整治的同时,结合本市实际,对种养基地、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一并进行排查和整治。

  三、时间安排

  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宣传阶段(7月10日前)。各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在全市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由市人劳局协调各有关部门完成)

  (二)执法监察阶段(7月11日至7月25日)。各有关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全面实施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对重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7月15日前要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发现的典型案例以快报附阶段情况统计表的形式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人劳局协调抽调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进行)

  (三)总结分析阶段(7月26日至7月31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汇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将书面总结报告及统计报表于8月25日前报到市专项行动领导办公室。

  四、工作职责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度。

  (一)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对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等非法用工及违法使用童工等案件要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并将无合法证照的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等情况通报国土资源等前置审批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由前置审批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予以查处取缔;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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