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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全州农牧村沼气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全州农牧村沼气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8]133号)


临潭、卓尼、舟曲、迭部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全省新增15万户农村沼气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4件民生实事”之一。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将我州新增农牧村沼气用户项目建设纳入地震灾后重建工作计划,并通过整合农村沼气项目资金、灾后重建资金、扶贫资金、财政资金,落实每个项目户4000元的资金投入,落实州、县能源机构的培训经费和工作经费。为确保我州沼气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州政府制定下发了《新增农村沼气用户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资金筹措办法及职责分工,各县(市)各单位要切实遵照执行。为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办出实效,充分发挥农村沼气在新农牧村建设中的综合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农村沼气建设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质量要求高,建设和管理的难度大。在项目建设中,各有关县、乡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解决省州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规定,今年全州新增农牧村户用沼气项目牵头单位是州农林局,协作单位是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州财政局,实施单位是临潭、卓尼、舟曲、迭部四县政府。州农林局要负责项目建设的全面管理,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检查督促各县(市)落实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和后续管理服务,制定项目检查、验收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划和资金的下达、管理等工作,并落实10万元的培训经费,负责举办技工培训和后续管理人员培训。州发改委要积极落实灾后重建资金,及时下达建设计划和资金,并协助做好项目管理。州扶贫办要积极协调县扶贫办做好与县农业部门和能源站的工作衔接,给524户每户补助600元的建设资金,落实5万元培训资金并与州农林局共同开展技术培训,协助开展项目管理。州财政局要督促各县为每户解决配套资金120元,为本县每个村级服务网点解决配套资金1.2万元,为本县能源站解决工作经费5万元、后续管理费5万元,并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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