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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19、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人员的处罚力度。按照省纪检委、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鲁人职[1997]23号)要求,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人事部令第3号)和《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严肃查处。

  20、评审工作结束后,各区县人事局和市各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对下年度如何改进评聘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后,于2009年1月15日前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人事局将对各中级评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不断提高评审质量。

  六、做好今年职称评审工作需注意的几个具体问题

  21、继续教育问题。认真执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低于20分,以本年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为准。

  22、评审前专业测评问题。今年继续进行职称评审前专业测评。内容包括本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理论、实践经验等内容,并根据专业、系列不同有所侧重。

  23、申报材料审核问题。今年对高、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仍不反馈审核结果,视审核情况直接呈报省高级评委会或转送市中级评委会。对审核不合格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材料,中途一律不退,待整个评审工作结束后一并清退。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标准条件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4、职称申报、评审时间安排如下:

  申报高级职称材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5日前;申报初级、中级和卫生副高级职称材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前。中小学教师、中专教师中、高级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3182501);其它中、高级申报材料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2791851);初级申报材料直接报各初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中级和卫生副高级评委会评审结束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前。

  请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2008年度淄博市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调整组建名单
  2、2008年度淄博市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调整组建名单

二OO八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
  2008年度淄博市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调整组建名单
序号初级评审委员会名称评审权限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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