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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6、认真执行《关于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98号)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等职称外语政策规定。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单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7、认真执行对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规定。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取得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报市人事局审核,其中属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考试科目(模块)的合格证同时上报。

  8、中央驻鲁、省属驻淄单位委托我市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应符合我省的有关规定,继续教育应符合我市的有关规定。

  三、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9、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受组织派遣赴四川抗震救灾第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的优先申报推荐。

  10、事业单位组织推荐申报时,要认真研究该系列(专业)专业技术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岗位设置情况推荐申报。各单位要上报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注明已聘和未聘人员,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已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数15%的,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再推荐申报。其中,高等院校应在核准的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量内组织推荐申报和评审。

  11、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由各区县人事局或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审核后集中报送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经审查合格后,申报高级职称的材料,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省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市属职业技术学院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高等院校由市人事局审核呈报;申报中级职称的材料,转送市各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12、继续推行网络化申报和评审。根据省人事厅要求,高级评审委员会统一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全部实行网络化申报和评审。各区县、各部门在组织申报时,要提前做好人数统计,及时申请相应的序列号,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培训、推行及指导工作。中级和卫生副高级职称申报,继续使用《淄博市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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