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8]139号)
各县市政府,州直各部门,省驻甘南各单位:
由州文化局草拟的《甘南州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八月十九日
甘南州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08年度在全州建设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模为每个乡镇文化站300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
二、实施范围
2008年度建设的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按照州发改委整县推进要求,全部安排到迭部县实施。
三、质量要求
基本具备综合服务功能,规模不低于300平方米,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700平方米(约4.05亩)。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要求建设三室一厅两场,即办公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多功能厅,篮球场、露天演出场或舞台。
按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要求,各建设项目县(市)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四、资金筹措
根据《全国“十一五”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国扶县每个项目补助20万元,县(市)配套4万元;非国扶县每个项目补助16万元,县(市)配套8万元。2008年建设的6个项目,中央和地方安排投资120万元,迭部县解决配套资金24万元。
五、工作进度
2008年3月底,省发改委、省文化厅制定下发《甘肃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4月底前省上完成建设方案设计工作,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下发到迭部县实施。
5月底前项目所在县(迭部县)完成施工图纸设计;
6月底前完成6个乡镇文化站建设项目的选址任务;
7月底前完成建设招标投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