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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奥运期间消防安保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奥运期间消防安保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8〕12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当前,奥运消防安保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扎实做好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治理防范、严格管控,坚决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从根本上、源头上净化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着力点,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紧紧围绕“防得住、打得赢、保奥运安全”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采取有力措施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确保奥运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以实际行动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顺利举办创造稳定和谐的消防安全外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奥运消防安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奥运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一)贵阳市奥运消防安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帅 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 彪(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小平(市安监局局长)

      王 兵(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黄桂林(市消防支队政委)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安监局、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

  (二)奥运消防安保工作办公室设在贵阳市消防支队

  办公室主任:王 兵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时段:此次奥运消防安保工作自7月30日起,至9月17日止,时间50天

  (二)排查范围: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城市社区、居民住宅区、城乡结合部、“五小单位”、农村50户以上的村寨及未被公安消防机构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单位、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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