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加强职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1)强化就业培训体系建设,全面推动素质就业。以构建多层次、市场化、社会化的就业培训体系为目标,加强就业训练中心、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等各类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建设,积极开展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快形成政府推动、多方参与的“大培训格局”,面向社会开展就业训练、创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2)大力推进技工教育改革与发展。对市属以下技工学校进行布局结构优化,建成一批具有培训、鉴定、考核等多种功能的综合培训基地。依托淄博市技术学院、淄博市交通技工学校、山东省水利技术学院、山东煤炭技术学院,建立高技能人才实习培训基地,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层次和培训质量。加强校企联合办学,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尽快实现多元化办学。进一步扩大技工学校生源,针对不同的生源、专业,制定灵活的培养方式,形成高中低、长中短多层次、全面发展的格局。
(3)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健全“首席技师”选拔表彰制度,规范和完善各类评选奖励制度,进一步落实技能人才的各项待遇。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形成以职业教育为基础,以高级技工教育为依托,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教育体系。推进“金蓝领”培训工程,充分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普遍建立定期培训和技能考核鉴定制度,普遍开展岗位培训,普遍建立和完善“名师带徒”制度。
(4)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形成技能劳动者的评价、选拔、使用机制。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劳动者评价、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技能考核工作体系,逐步统一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者就业和技能成才过程中的导向作用。认真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的基础工作和质量管理,实现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持证上岗。
3.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1)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认真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基本解决高风险企业整体参加社会保险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形成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以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为辅助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断扩大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力争“十一五”期间基本覆盖各类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积极开展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及推行工作,从2006年的3%逐步提高做实比例,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事业单位转企业后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加快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认真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生活、医疗保障和培训就业问题,力争做到“即征即保”;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障水平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坚持城乡社会保险统筹发展,逐步建立相互衔接的保险关系转移制度;坚持农保新老制度兼顾,在试点的基础上,实现新型农保制度覆盖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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