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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8]143号)


各县市政府,州直各部门,省驻甘南各单位:
  由州卫生局草拟的《甘南州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八月十九日

甘南州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基础
设施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目标:通过加大投入,改善农牧村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等措施,到2010年,建立起基本设施比较齐全的农牧村卫生服务网络,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及运转有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建立新型农牧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协同发展,满足农牧民群众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的需求。
  (二)任务
  利用政府投资新建舟曲、卓尼、夏河3所综合医院,改扩建39所乡镇卫生院,其中:临潭10所,卓尼5所,舟曲7所,迭部11所,玛曲1所,夏河5所,建设19个村级卫生室(合作市8个,碌曲11个),建设1个合作市当周社区服务中心。利用中国红十字会援建资金为舟曲县新建乡镇卫生院5个,村级卫生服务站10个,为迭部新建乡镇卫生院7个。(见附表)
  二、建设范围
  3个县(市)综合医院,1个社区服务中心,51个乡镇卫生院,29个村级卫生室。
  三、工程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工程建设按照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中心、站基本标准》、《甘肃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基本标准》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意见规定。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原则:以填平补齐为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经济合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150平方米,设计布局要合理、充分体现方便患者就诊、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和新的防震设防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设置病床的每床位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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