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8]14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甘南州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八月十九日
甘南州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
今年,省政府把廉租住房建设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的十四件实事之一。州政府也将廉租住房建设列为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为完成全州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2008年全州廉租住房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1.2008年完成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平方米以下790户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其中:对2007年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246户继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
2.启动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年内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90套, 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
3.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卡、表、册、图片等档案,确定专人管理,并对廉租住房档案内容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二、县市保障、建设任务
根据2007年各县市调查摸底的数据,2008年各县市廉租住房保障任务如下:
县市名称 | 2007年保障户数 | 2008年新增保障户数 | 2008年应保障户数 |
合作市 | 104 | 100 | 204 |
舟曲县 | 25 | 89 | 114 |
迭部县 | 34 | 34 | 68 |
卓尼县 | 18 | 16 | 34 |
临潭县 | 21 | 178 | 199 |
夏河县 | 15 | 78 | 93 |
碌曲县 | 8 | 29 | 37 |
玛曲县 | 21 | 20 | 41 |
合 计 | 246 | 544 | 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