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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2008年新增农村沼气用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5、沼气池必须由持证技工按GB/T-4752进行施工。
  6、沼气池输配气系统按GB/T-7636、GB/T-7637执行。
  7、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按GB/T-4751执行。
  (二)太阳能暖圈改造要求
  1、暖圈选择在地势较高、向阳避风、不积水、无遮阴处。
  2、暖圈坐北朝南或西北朝东南。
  3、暖圈建筑面积应和养殖牲畜相匹配,一般为一头猪1.2-1.5㎡,一头牛2.2-2.5㎡,的标准测算。
  4、暖圈为砖木或砖土木结构,地面用混凝土浇灌,地势高出沼气池水平面10㎝以上,并向沼气池进料口5%坡度锓倾斜。
  (三)厕所改造的质量要求
  1、厕所紧靠沼气池进料口或利用进料口设置,蹲位地面标高高于沼气池水平面30-40㎝以上。
  2、蹲位面积一般为1.5-2㎡,用瓷砖贴面。
  3、蹲位粪槽应尽量靠近沼气池料口位置,用瓷砖贴面,坡度大于60度。
  (四)厨房改造要求
  厨房内整洁卫生,炉灶、储柜、水池等设施布局合理,沼气灶具、调控净化器、输气管道等安装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室内灶台砖垒、瓷砖贴面或配置专用的铁皮柜子,地面平整或硬化,墙面刷白。
  三、资金筹措
  (一)省下达项目总投资1992万元,其中国家投资691万元,县级配套79.2万元,群众自筹1220.8万元。
  (二)由于我州目前按“一池三改”完成沼气建设任务,每户实际需要4000元,而农户又无自筹能力,对于除国家投资外的不足资金按以下渠道进行补助解决。
  1、对现在还未建成的3879户沼气项目户,全部调整到四县地震灾后重建农户。由州重建办按照每户补助2680元的标准纳入灾后重建投资范围,与州农林局下达投资计划。计投资1039.572万元,其中临潭县896户240.128万元,舟曲县1338户358.584万元,卓尼县819户219.492万元,迭部县826户221.368万元。
  2、对已建成主体的(不含“三改”)1197户沼气项目户,由项目实施县按照每户补助2680元的标准在本县灾后重建资金中予以补助。计补助320.796万元,其中临潭县934户250.312万元,舟曲县28户7.504万元 ,卓尼县181户48.508万元,迭部县54户14.472万元。
  3、对在7个扶贫整村推进村的524户沼气项目户,按照每户补助2680元的标准,由州扶贫办每户落实600元,计31.44万元,其中临潭县170户10.2万元 ,舟曲县234户14.04万元,迭部县120户7.2万元。县上每户补助2080元,由各县在本县灾后重建资金中安排解决。即临潭县35.36万元,舟曲县48.672万元,迭部县24.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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