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彭智勇同志任职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彭智勇同志任职的通知
(渝府人〔2008〕2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教育督导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第五条“督导机构负责人由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兼任”的规定,市政府决定,由市教委主任彭智勇兼任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欧可平同志不再兼任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