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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工间操和课间操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工间操和课间操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8〕24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全民健身是增强人民体质的重要途径。工间操和课间操是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的健身形式,易学易会易行。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掀起全民健身高潮,建设“健康重庆”,市委、市政府倡议在全市广泛开展工间操和课间操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学生和市民自觉参加全民健身。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工间操和课间操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工间操和课间操活动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推广工间操和课间操,以增强人民体质,推进“健康重庆”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民健身,推广工间操和课间操的意义

  全体市民的身心健康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解放思想、扩大开放的重要基础。全民健身是增强人民体质的重要途径,工间操和课间操是广大干部职工及学生喜闻乐见的健身形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推广工间操和课间操可以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调节人们在工作学习时的身心,增强体质。全社会特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全民健身、推广工间操和课间操在促进“健康重庆”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加全民健身。

  二、开展全民健身,推广工间操和课间操的内容和形式

  (一)要以推广工间操和课间操为全民健身的主要内容。在机关主要开展第八套广播体操,在企事业单位主要开展与自身特点相适应的健身操,在学校主要开展广播操和眼保健操。

  (二)开展工间操和课间操要以集中的形式进行,这样有利于长期坚持,真正起到和谐关系、增强体质的作用,为健康工作和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三)按照健身规律,开展工间操和课间操要有足够的时间保证。原则上为每天上下午各一次,每次20分钟左右。

  三、开展全民健身,推广工间操和课间操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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