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优化环境,推动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1. 针对当前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准入难、融资难、用地难等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一些务实管用的办法,切实推动。出台实施进一步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省经委)
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拓宽融资渠道
1. 增加对“三农”、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与节能环保、房地产等领域的贷款,加大对有订单、信誉良好企业的信贷支持。(省政府金融办、安徽银监局)
2. 抓好银企对接月签约项目的兑现落实,提高履约率。(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安徽银监局)
3.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重点推进农村合作银行组建,积极开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加快徽商银行省内布点和增资扩股工作,认真做好民生银行筹建合肥分行、华夏银行来皖设立分支机构的服务工作。(省政府金融办)
4.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争取再有一批企业上市和再融资。通过发展国内信用证、保函和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增强企业融资能力。(省政府金融办)
七、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1. 加强物价调控和市场监管,落实好城市低保提标和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的补贴政策,逐步完善物价上涨与补贴标准联动机制。(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2. 扩大就业,做好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和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
3. 继续抓好18项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强督查指导和跟踪评估,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省财政厅)
4. 以“三清”、“三改”、“四灭”为重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省卫生厅)
5. 密切关注信访群众诉求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和避免因应对和处置不当不力而扩大事态,造成恶劣影响。(省信访局)
6. 抓好社会治安防控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重点关键部位的监测监控,防止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政府应急办)
7. 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整治,杜绝特大事故发生。(省安全生产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