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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

  三是健全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上求突破。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科学、公正、高效和保障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形成以“市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为骨干、县(区)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站为基础、市场(企业、基地)质量安全检测点为补充”的分工明确、功能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网络。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严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关,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是规范农产品销售行为,在完善农产品销售标识上求突破。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禁止质量安全不合格产品入市销售。全面落实农业部《农产品包装与标识管理办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志管理,立足终端产品质量,强化产前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从源头到加工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不断扩大标志农产品的覆盖面,力争2010年全市农产品标签、标识使用率要达到80%以上,2012年达到90%以上。
  五是进一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在带动品牌建设上求突破。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扶持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突破口,重点培育和扶持发展有竞争优势和较强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龙头企业行列,逐步形成国家、省、市不同层次的龙头企业群。要以龙头企业为载体,组织和引导农民按照质量标准发展生产,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质量,创立名牌农产品,促进名牌农产品生产产业化。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农产品品牌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激励机制。成立市农产品品牌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品牌农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办,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共同推动全市品牌农业建设。要建立农业品品牌建设考核机制,把品牌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对注册商标、驰(著)名商标、证明商标、品牌基地、原产地保护认证等单位进行适当奖励。要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品牌农产品开发,有效实现工商资本与品牌农业的结合。金融部门应加大对品牌农产品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帮助农业企业解决资金难问题。
  二是健全中介机构,强化指导服务。加强商标协会、质量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有关专业协会和行业协会建设,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品牌推介、法律服务、信息咨询、人才培训、商标代理、融资担保、技术服务、资产评估、打假维权、产权交易、会计审计等各个方面服务加速品牌培育,扶持农业企业创牌。要建立市、县著名商标培育企业信息数据库,制订培育计划,明确培育目标,开展一对一帮扶,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帮助其争创省、市著名商标,以提升本地特色农业的产业层次。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牌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对具备一定规模、有市场潜力的特色产业和品牌,要集中人力物力打好品牌舆论攻坚战,提高品牌知名度。要大力宣传创牌典型,及时总结品牌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依法做好广告宣传的审查工作,坚决杜绝虚假广告,正确引导消费,促进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品牌理念和品牌意识,对假冒产品及时发现、予以曝光。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品牌宣传策划,扩大知名品牌的影响力,推动品牌企业巩固市场、扩大市场,努力使张掖品牌农产品走出张掖、走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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