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以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为重点,及时组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和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的,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该吊销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的,要坚决予以吊销。建立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质量分析会议制度,帮助企业分析原因和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担保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处理和销毁制度,严密防止不合格产品再次流入市场。
(九)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监管合力,组织好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的突击检查。对跨地区的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时商请有关方面组织协查。要下大力气狠抓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绝不允许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公安部门对重大食品犯罪案件要快侦快破,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司法机关对影响大、危害重的恶性案件要快审快判,震慑违法犯罪。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政府和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
四、继续实施质量振兴,推进品牌战略
(一)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县、质量兴企”活动。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质量联席会议,统筹规划,部署任务,检查考核,把握进度,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工作的格局,确保“质量兴市、质量兴县、质量兴企”活动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大名牌战略实施力度。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充分发挥名牌产品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促进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宣传名牌产品,不断强化品牌意识,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甘肃名牌、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建立名牌产品激励制度,对创建名牌产品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