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张政办发〔2008〕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稳步提高,主要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不断改善,较好地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但是,当前我市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地方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还不够重视,监管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个别企业质量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淡薄,生产条件简陋,产品质量不能有效保证;一些产品质量不高、标准水平低,特别是有的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量低超标问题突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把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全面加强产品质量监管
(一)加强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建立企业全备案、产品全登记、检验全记录的监管机制,督促企业严把产品设计审查关、原材料进货关、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关、产品出厂检验关、产品销售服务关。严格市场准入,特别是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依法准确设定并逐步提高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逐步淘汰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差的企业,积极扶持优势企业发展。利用外资或引进设备生产的工业产品,质量水平不得低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严格政府采购管理,杜绝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无证生产的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实施产品质量和质量信誉的广告审查制度,坚决杜绝各种虚假宣传和质量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