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狠抓两风建设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
(张政发〔2008〕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为了以“两风”建设为突破口,强化责任变会风,崇尚实干变作风,坚持按制度管事,切实做到“六提倡六反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度和执行力,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进张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部署
1、年初。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全年工作安排意见。安排意见要做到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奖惩规定明确,并尽可能细化、量化、具体化。对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要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组成专门班子来抓。通过年初工作部署,使各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全年工作安排要在1月10日前一式3份报市政府。
2、年中。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上半年工作,认真分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出超进度、平进度、负进度的工作进展单子,有针对性地提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措施。半年工作总结要在7月10日前一式3份报市政府。
3、年终。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对全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主要内容是:全面对照检查是否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总结取得的经验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全面兑现奖惩措施,全面衔接下一年的工作安排。对突破性、超前性、创新性的工作,要进行专门总结推广。全年工作总结要在下一年的1月10日前一式3份报市政府(全年工作总结与下一年工作安排,可合成一个材料上报)。
4、阶段性工作。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对市委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市人代会、人大例会,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上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和领导交办的阶段性重点工作,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质量、时限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分层次、按进度及时进行反馈报告;一般性工作安排,要随时进行反馈报告,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公文办理
5、规范办文程序。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甘肃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规定,市政府办公室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公文要退回报送单位。除市政府领导交办事项、重大紧急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事项外,不得直接向市政府领导个人报送公文。
6、控制发文数量。要严格文件审批,减少发文数量,做到少发文、发短文,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部署同一项工作、会议上已发的领导讲话和能够在新闻媒体刊播的周知性公文,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市直部门一般情况下不得向各县区政府行文,确需行文的,须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整顿规范部门工作简报,建立备案许可制度,未经市政府办公室备案许可的简报不予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