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民乐县
(1)大河矿区、火石沟、吊吊沟一带是滑坡、泥石流灾害的高发地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为香沟河桥北坡、黄马圈湾下段、柏树洼桥一带、骟马沟背坡和吊吊桥一带。
(2)南古、新天、丰乐、顺化、洪水、永固、南丰7个乡镇的沿山地区地势南高北低,在汛期易发生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辖区内各水库都座落在各大山口和河谷出口处,若遇大暴雨形成山洪,会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村庄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扁都口227线沿线和扁都口矿区一带,由于路基开挖和削坡,在汛期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和时期
我市地质灾害危害范围较广,各县(区)的县城、村镇、铁路、公路、水利工程、水电枢纽工程、天然气管道、输电线路、通讯光缆、矿山企业等,均易于受到地质灾害的危害。
根据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重点防范期。
(一)泥石流。泥石流的形成与大雨、暴雨同步,根据我市的降水特点,确定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为6-9月份。
(二)滑坡、崩塌、地裂缝。降水诱发的滑坡、崩塌、地裂缝等灾害具有稍滞后于降水的特点,6-9月份为主要防范期;人为因素和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必须全年防范。
(三)地面塌陷。山丹县前窑一带发生的地面塌陷灾害主要为地下采矿引起的,其发生、发展与采矿的强度、开采规模、开采形式、采空区的大小有关,该类灾害必须全年防范。矿区要加强监测与预报、预警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各县(区)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制和重点地质灾害专人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灾害隐患点的检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建设、交通、铁路、通讯、电力、旅游、农业、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区)要按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在查清地质灾害现状、全面掌握本辖区地质灾害分布、类型、规模、活动范围及主要诱发因素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根据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特别是对人口密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国土资源部门要派专人向受威胁区群众宣传讲解防灾知识,乡(镇)人民政府应在灾害易发点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使广大群众了解预警信号,掌握避让路线,防止因乱造成人员伤亡。
3、加强监测,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县区要按照“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加强各部门的横向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确保县(区)、乡(镇)、村之间的信息畅通,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对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为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工作创造条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汛期来临前,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旅游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认真排查,对重点地质灾害管理区和地质灾害点进行巡回检查,向受威胁的单位、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通报制度,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