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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发〔2008〕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现将《张掖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张掖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全市经济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 62号)精神,以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2008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我市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6-9月份的主汛期。在此期间,极易诱发泥石流、堆积层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露天采矿的边坡滑坡、露天开采的掌子面、废弃矿点及施工现场的崩塌、矿山采空区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二、主要预防地质灾害区段和威胁对象

  根据近几年我市地质灾害发生情况,选择部分重点地段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市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见附表)。各县(区)要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加强监测,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其重点防治区域如下:

  (一)甘州区

  (1)在雨季集中期内若遇强降雨或暴雨,地处山区的安阳乡、花寨乡、平山湖乡和边远浅山区的龙渠乡、甘浚镇、大满镇、靖安乡、碱滩镇、沙井镇等乡镇就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高陡边坡坍塌等地质灾害。

  (2)在汛期若黑河水流量过大、来势凶猛,就有可能诱发黑河堤岸滑坡、崩塌,形成泥石流地质灾害。将会对黑河沿线有关乡镇村庄及西郊五里墩一带的工厂、居民区、公路、桥梁、涵洞、学校、房屋、农田、林木、家畜的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甚至会危及城区的安全。

  (3)位于各有关乡镇的砖瓦生产企业,若土层开采深度超过4米,边坡大于45°,如不及时对采空区进行土地整理或复垦,将会造成严重的植被和地质环境破坏。若遇强降雨或暴雨,采空区就有可能造成土体滑坡、地面陷塌、高陡边坡坍塌等地质灾害。

  (4)位于平山湖乡的煤矿、硅石矿,龙渠乡的石膏矿,若遇强降雨或暴雨,主要诱发的地质灾害是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

  (二)临泽县

  (1)如有暴雨倪家营乡梨园河沿线一带的张肃公路、南台村、梨园村、汪家墩村、黄家湾村和新华镇小东沟河、碴子河、陈家河、李家河沿线的向前村、西街村、新华村、亢寨村、新柳村和新华生态区易形成山洪,造成泥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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