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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6、履行综合协调职能,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相关认证工作。协调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ISO质量管理体系、HACCP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工作,加快乳制品、啤酒、饮料、茶叶、蔬菜、水果、旅游餐饮等特色食品产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速度,促进全州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药品安全

  1、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虚假广告宣传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施药品分类管理,有效防止滥用处方药;加大对边远山区村卫生所、个体诊所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用药行为。

  继续推行GSP认证和GSP、GMP检查工作,不断提高药品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药学技术力量;深入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完善和推进覆盖县(市)、乡(镇)、村的以药品监督部门为主、以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为辅的专兼结合的农村药品质量监督体系,确保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到位。

  2、规范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建立州医疗器械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增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医疗器械科研、生产的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加强检验机构建设,完善医疗器械监督检验及质量控制体系,在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建立医疗器械样品试验检验队伍,不断提高监督工作中的技术水平。

  3、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依托食品安全与评价体系,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检测与评价工作;制定和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预测和发布制度;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规范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秩序。

  4、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工程。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3511”信息网络工程总体安排,结合我州实际,继续完善我州食品药品远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提升食品药品远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分析功能,健全药品查询数据库,使其能及时为假劣药品查处提供信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执法成本。

  五、重点建设项目

  按照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食品药品安全的发展要求和实际情况,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与执法装备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监督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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