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必须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相适应、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
二是坚持科学监管,创新机制。必须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创新监管制度,建立起适应州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监管新机制。
三是坚持全程监管,依法行政。必须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遵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规范监管行为,实现食品药品各环节的全程、动态、规范、有效监管。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必须立足于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各领域、各环节的作用,建立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促使有效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五是坚持加强基层,强化基础。必须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层和基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动员足够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充实到基层和基础工作中,促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明显加强。
六是坚持强化服务,促进发展。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提高监管能力,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帮助企业加快发展,大力扶持产品质量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质量安全有保证的龙头企业,加强企业诚信自律机制建设,引导食品、医药产业发展壮大,从根本上促进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好转,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三、发展目标
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制逐步完善;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术装备进一步改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设和检测技术水平显著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大幅减少。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体系、信用体系、风险预警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理机制。按照分段监管的要求,做到食品安全监测覆盖面达到90%;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的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生猪定点屠宰场(厂)100%建立检验检疫制度,对检出的病害猪肉100%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并实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