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8〕6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
《大理州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大理州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
食品药品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为科学指导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扎实高效开展,促进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全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依据《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大理州的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十五”主要工作及成效
“十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解放思想,真抓实干,通过坚持不懈的依法行政、科学监管,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形成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县市局组成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管理体系和以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为支撑的技术监督体系。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成效明显。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在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努力打造食品安全工作典型示范,积极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正确防范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全州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明显提升。
--药品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GSP管理,严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药品信息通报、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信用等级评定;全面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药品抽检、快检能力不断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药品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