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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通知

  3、市卫生局对各医疗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对检查合格的准予办理医疗机构校验登记注册,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我局将各医疗单位校验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医疗机构各诊疗科目主要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医疗机构各诊疗科目主要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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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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