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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零就业家庭及其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零就业家庭及其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劳社就管[2008]31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90号)和省厅《关于全面推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劳社就管[2007]23号)要求充分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通过建立和完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提前实现并始终保持全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累计帮扶零就业家庭4027户,帮助5359人实现再就业。

  今年6月,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在解决问题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机制,研究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保底就业办法,省厅进行了专项调研。调研中既发现了各地许多富有特色的经验做法,也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稳定性有待提高,就业人员中灵活就业人数占51% ;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仍需加强,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人员中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人数只占64%和14% ;市、县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力度仍有差距,特别是县(区)财政投入资金少、岗位补贴标准偏低;零就业家庭基础数据台账和跟踪服务记录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等等。

  为进一步完善零就业家庭即时帮扶机制,对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保底就业,现对进一步做好零就业家庭及其高校毕业就业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力度,提高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稳定性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7]9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力度,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的作用。一是要进一步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除了继续开发社区服务、社会服务岗位外,还要把公益性管理、公益性事业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当前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任务重、人员少,各地要优先把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作为公益性岗位,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安置一批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及其高校毕业生,既保证其稳定体面就业,又能解决基层平台人员不足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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