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对照自查。5月底到6月底,各市社保机构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市本级和所辖的县(市、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要对照省里下发的通知内容顺序逐项进行排查,做到不留隐患,不存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纠正,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对照自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6月底前上报省社保局。自查报告的内容要具体详实,主要包括开展活动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整改的结果、经验做法、有关建议等。
第三阶段: 抽查总结。6月底到7月底,省局将对各市上报的自查报告进行逐一评估,依据所掌握的情况,统一组织对部分市、县的个人账户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抽查,考评结果将作为今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评优的重要依据。7月底,全面总结我省个人账户专项检查工作,分析问题、找准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整改限期,并向部社保中心上报我省自查整改报告。
四、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周密组织。此次检查活动内容多、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为此,省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个人账户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尽快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靠前指导,加强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要积极争取各劳动保障行政科室、信息管理机构的大力支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检查内容的落实。
(二)加强培训,把握政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工作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国家和省对此有明确严格的工作流程和制度。特别是这次检查涉及的内容和表格详细复杂,专业性强、操作性高,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培训,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政策规定,切实学深吃透,统一检查标准,把握检查内容,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三)落实责任,确保质量。各地要严格按通知要求统筹安排,精心实施。业务、基金、信息等各方面要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对照检查内容,细化自查方案,逐项落实责任,实行检查整改并举,确保此项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同时,要把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与今年的行风建设、经办能力建设结合起来,按时保质完成检查任务,切实推进个人账户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
联系人: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处 张庆国
联系电话:0531-8191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