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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政办发[2008]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2008年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确保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和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电监会决定于2008年7月起,继续在全国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根据省政府制定的《2008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 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 神,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污染减排为核心,以环境执法为抓手,切实保障群 众环境权益,着力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推动全市环保事业和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以巩固整治成效为目标,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
  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环境违法案件后续督察工作的指示,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 来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问题有关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是: 
  1、2007年以来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问题整治措施 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行政责任追究情况,确保各地挂牌及整改的88个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
  2、严格一、二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大力推进城区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按照省 级挂牌督办的要求落实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整治方案,加快整治项 目建设进度,重点是加快二水厂一级保护区内七个固定码头的搬迁工作,力争今年10月底前 整治结束。各县市也要按照要求,以整治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问题为重点,开展后督察 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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