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地税地〔2008〕202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321号),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的通知(略)
2.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汇总表(略)
3.分经济类型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表(略)
4.分行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表(略)
二○○八年八月七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展城镇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321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含城市房地产税,以下两税合并简称“房土税”)征管工作,摸清我市房土税税源底数,市局决定开展房土税税源清查工作。为保证清查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工作的目标
(一)摸清全市房土税税源底数,为税收征管打牢基础;
(二)完善房土税税源登记,清理各种应登记未登记、登记不实等问题;
(三)及时查补房土税税收征管漏洞,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征管水平。
二、清查工作的范围
本次清查工作的范围是全市所有房土税纳税人占用的房屋、土地,主要包括房土税入库信息、税源登记信息和土地交易信息(包括企业契税完税信息和国土局的土地出、转让信息)。
三、清查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清查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清查工作的内容包括以下三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