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副省长马俊清工作分工的通知
(吉政发〔2008〕25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命马俊清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现将其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副省长马俊清协助省长分管负责监察、卫生、人口计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监察厅 (受省长委托分管)、省卫生厅 (包括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联系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红十字会、共青团吉林省委、省妇女联合会、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