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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全残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


  2、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统计表

  市名称:
 其中月伤残津贴、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数额(元)
500(含)以下500-700700-800800-10001000-15001500-20002000-25002500-30003000以上
人数占%人数占%人数占%人数占%人数占%人数占%人数占%人数占%人数占%
全市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工伤全残人员                  
供养直系亲属                  
享受生活护理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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