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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振兴区江海街道办事处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振兴区江海街道办事处的通知
(丹政发[2008]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丹东市振兴区江海街道办事处的批复》(辽政〔2008〕79号),我市正式设立振兴区江海街道办事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振兴区江海街道办事处由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代管。
  2.振兴区江海街道办事处实行街道管村体制。辖海龙、安康、新友、胜利4个村,人口1.2万人,行政区域面积31.8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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