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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市民投诉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市民投诉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丹政办发[2008]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各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市民投诉网络单位紧紧围绕着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采取超常规跨越式的工作方法,办理了大量的市民投诉事项,解决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市民投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了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推进我市市民投诉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东港市政府等 30个单位“市民投诉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孙长庆等35人“市民投诉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各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网络单位要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市民投诉工作规则,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真正做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作为改进和推进工作的动力,不断强化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保证“ 12345”市长专线电话和各服务专线电话的畅通,多为市民办实事、办好事,争取更大的成绩。

  附件: 2007年度市民投诉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7年度市民投诉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 2007年度先进集体名单

  东港市人民政府

  凤城市人民政府

  宽甸县人民政府

  振兴区人民政府

  元宝区人民政府

  振安区人民政府

  丹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丹东市教育局

  丹东市环境保护局

  丹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房产局

  丹东市物价局

  丹东市交通局

  丹东市旅游局

  丹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丹东市邮政局

  丹东市消防局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丹东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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