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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各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各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
(丹政办发[2008]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各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 [2008]37号)转发给你们。为确保我市今年有2-3项,力争4-5项绩效考评指标获省表彰,特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在原有考评机构的基础上,对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行调整和充实。代市长赵连生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于国平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统计局为成员单位。市政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李良仲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主任吴国丹,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胡昌礼,市人事局局长王吉平和市统计局局长姜金生担任副主任。

  二、各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细致地抓好指标的落实和考核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辽政办发 [2008]37号文件精神,采取超常规手段,狠抓落实;要明确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理清各自承担的考核任务,加快目标实施进度,确保指标按期完成;要熟悉政府绩效评估的方法和程序,清楚考核指标统计口径、计算方法和评分规则,根据承担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做好数量评价,做到在省公布绩效考评结果前,得出本部门所承担任务的评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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