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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加快技工院校发展意见的通知

  努力打造技工学校品牌专业,在不断巩固完善原有省级示范专业的基础上,力争每2年再增加1-2个示范专业。同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示范专业建设。

  四、加强实训能力建设。技工学校要强化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坚持为生产一线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的办学方向,重视实习教学,突出技能训练,不断加强实训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市及各县(市)至少有 1所技工学校的主体专业实训设备不低于本地先进企业的装备水平。

  五、努力做好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技工学校是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 2009年开始,教育部门要把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统一纳入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划中,统一宣传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填报志愿、报名和录取等。

  六、进一步加快技工院校的改革发展步伐,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举办技工教育。大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举办技工学校,对在校生达到 200人以上、教学质量高的企业办技工学校,可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减免企业应缴纳的城市教育附加,并保证该费用按照一定比例投入到自办的技工学校。

  七、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技工学校教师队伍的总体素质直接影响技工学校的教学质量,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知识更新的速度不断加快,要适应新发展形势,为培养更多的适应社会需求的技能人才,必须不断加强技工学校师资培训,加快“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有计划组织技工学校教师参加进修业务培训、出国研修、企业顶岗培训,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综合素质。支持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

  八、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企业可以利用技工学校的师资,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企业为技工学校学生提供实习设备和场地,技工学校可以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企业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专业课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也可以选派教师到企业跟班生产实习,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状况和用人标准。校企合作的模式可以一校多企,也可以一企多校、多校多企。通过校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校企互补、相互支持、共同发展。

  九、积极落实促进技工学校发展的各项政策。劳动保障部门在普惠制就业培训计划分配,财政部门在教育费附加的使用、技工学校发展的专项经费、在校生生均经费,发展改革委在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基础能力建设立项,教育部门在教育费附加的使用、职业院校招生,人事部门在技工学校教师职称、实习指导教师的招聘、毕业生派遣,税务部门在校办工厂的税收等方面要给予政策扶持,形成有利于技工学校健康快速发展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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