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8〕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环保局关于《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

  为确保我市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任务顺利完成,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政府要求,我市将于7月-11月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
  在前五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巩固整治成效为目标,集中开展后督察为手段,促进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的解决,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达标。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1.2005年以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各地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2.2006年以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落实情况。各地要以整治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问题为重点开展后督察工作,确保县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
  3.2007年造纸行业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停电、停水、设备拆除等措施落实情况。坚决淘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
  4.县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对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案件及饮用水源、造纸行业专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检查,接受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的抽查。抽查面不低于60%。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