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村信用联社太原办事处关于“三千三百惠农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8〕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省农村信用联社太原办事处关于《“三千三百惠农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三千三百惠农工程”实施意见
省农村信用联社太原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太原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民增收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纽带作用,推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实现,根据山西省农村信用联社关于在全省农村信用社实施“三千三百惠农工程”要求,结合太原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8年,我市农村信用社要以服务“三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己任,以实施“三千三百惠农工程”(全省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支农贷款1000亿元、创建1000个省级标准信用村,重点支持1000个能带动农民致富的县域经济企业;创建300个信用市场,扶持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300万户以上农民提供信贷服务)为载体,以强化金融服务、创新激励约束机制为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农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实现农村信用社与“三农”经济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累计发放支农贷款103亿元
全市农村信用社为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各类农业经济组织,各类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企业,农民进城创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03亿元。
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及早制定资金组织和信贷投放计划,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增长率要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长率。要重点制定涉农企业贷款投放计划,加大支农贷款投放力度。
(二)创建92个信用村
在巩固提高去年省级信用村的基础上,再创建至少12个省级信用村、30个市级信用村、50个县级信用村,全面推动全市信用工程建设、乡风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各级农村信用社要选准目标,严格标准,积极扶持,大力培育,发挥信用村在全市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