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关于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太原分团参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参展要求
  本届博览会设定参展企业资质标准,博览会秘书处只接受达标企业提出的参展申请。具体为:
  1.参展企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企业申请参展须如实提供进出口企业代码(外贸企业)或当地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非外贸企业)。
  3.参展企业名称须与报名及楣板名称相符,不得转售、倒卖展位;严禁展示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在现场零售展品。
  4.参展商品须符合《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
  5.企业可提供本企业或产品的有效资料和所获荣誉证明, 优质企业、名牌产品优先安排参展。
  二、太原分团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团 长:荣 彤 (副市长)
  副团长:潘保欢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喜顺 (市商务局局长)
      陈西林 (市商务局副局长)
      崔崇恩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春林 (市经委总工程师)
  秘书长:陈西林 (兼)
  分团下设3个工作组,分别负责展会具体事宜。
  (一) 综合组
  组 长:李 敏
  成 员:市政府办公厅2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太原日报社、太原电视台各1人。
  职责任务:负责与省团联络协调,安排分团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资料、经费、宣传报道等分团日常事务。
  (二) 会展组 
  组 长:殷金星
  成 员:市商务局2人、市农业局1人。
  职责任务:负责分团参展企业申报、展务工作,参展企业贸易成交情况统计上报等。
  (三) 投资贸易组 
  组 长:王兰凤
  成 员:市发改委1人、市商务局1人
  职责任务:负责招商、采购内容审定,参会项目征集、筛选、发布,组织指导成交项目洽谈签约,洽谈成果统计等。
  三、参会要求 
  (一)本届博览会我省参会重点为三类双边贸易额较大、适应东盟国家需求的机械设备、电子信息产品、建筑装饰材料等行业产品。本市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性选择企业和产品参会参展。
  (二)按省团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收集筛选“走出去”项目、引资项目,并组织统筹好本市各行业参展企业、参会采购商和“走出去”项目组展落实工作,于8月15日前将以上情况报分团综合组。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