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地震监测台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监测、传递、分析、处理储存和报送;旗县区地震监测部门、各群测群防网点观测地震宏观异常并及时上报;市地震局震情值班室对全市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储存;市地震局分析预报科对全市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常规分析处理,并视震情及时与内蒙地震局和邻近盟市联系增加监测网点,进行震情跟踪监测。
3、2 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内蒙地震局制定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市地震局依据震情跟踪监测工作,深入分析研究,提出短期地震预测或震后趋势判断意见,报市政府。市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请示发布短期地震预报,并及时做好防震准备。
在短期预报的基础上,市地震局组织震情跟踪工作,提出临震预报意见,报市政府。市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请示发布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预报区所在的旗、县、区人民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是: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测,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市人民政府根据市地震局提出的短期地震预报,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在中小学、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规模不等的防震、抗震演习。
3、3 预警支持系统
市地震局震情值班室负责前兆异常的收集,为震情分析预报提供基础资料;负责资料收集、数据管理和地震速报。
3、4 地震预警级别及分布
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分为三级: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地震短期预报、临震预报。
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划分。
地震短期预报: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做出预报。
临震预报:对几日内将要发生的地震及震级做出预报。
依据地震的严重程度,分为三级:5级至6级地震、6级至7级、7级以上地震。
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划分,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自治区内的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