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
(湘国资〔2007〕90号)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国资委、司法局、依法治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湖南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中宣部、国务院国资委、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省国资委《关于在省属监管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及第六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形势对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要求,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管理能力,现就加强我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第六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我省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新形势下推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学法用法,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深刻理解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杜绝重大法律失误发生;积极探索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企工作的开展,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三、学习宣传内容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以及
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
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和爱国意识的同时,要着重加强以下法律知识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