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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统计局、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在新闻报道中规范使用统计数据的通知

  三、严格规范统计数据发布程序。为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新闻单位(包括电视、广播、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在宣传报道中使用统计数据,必须引用政府统计部门通过新闻发布会、统计信息公众网站、《统计信息》、《统计年鉴》和《统计公报》等公开发布的法定数据。省直各部门和各新闻单位发布未经统计机构正式公布的统计数据,必须报送省统计局审查、核实后方能对外发表或公布。特别是对于地区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节能降耗减排等全省性重要数据资料,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评估认定制度的规定,未经省统计局审核,各部门和各新闻单位一律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四、强化新闻报道审稿责任制。各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必须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遵守新闻报道程序和纪律。在使用涉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性数据时,为避免因不熟悉统计业务或其它原因而造成数据使用不当,应事先征求统计部门的意见。进行会议和公务活动报道时,若需引用领导发言材料中有关未经正式公布或核定的重要数据,应事先经宣传部门和统计部门同意、核实,并经省统计局主要领导审核、把关。
  要进一步加强新闻报道审稿责任制。送稿单位或作者,应事先在宣传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各新闻单位要严肃新闻采编纪律,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做到统计数据的口径、概念运用规范,符合对外公布程序。未经统计部门核实或同意,擅自公布统计数据,报道数据失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级宣传部门、统计部门将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编辑、记者的责任。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统计局,省直有关部门,省直各新闻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工作。新闻单位在策划、刊播重要新闻时,要提前向统计部门通报拟用的统计数据。为满足社会对统计信息的需求,统计部门要根据新闻宣传工作的需要,积极有效地开展统计法规和统计知识的宣传普及,并及时做好重要统计数据资料的提供工作。各新闻媒体应通过相应渠道及时予以公布,广泛宣传。
  省委宣传部、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省统计局将联合对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湖 南 省 统 计 局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二00八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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