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承担单位职责。
市、区县、乡镇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京农业大专院校、农业科研院所、涉农企业、服务型中介、农村合作组织、农业专业协会、种养殖规模场、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大户等均可承担农民田间学校建设项目。
承担农民田间学校建设的单位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是单位领导重视农民培训工作,具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和较好的业绩;熟悉田间学校办学特点,将开办农民田间学校业绩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二是重视农民田间学校辅导员培养,每个专业至少拥有1-2名以上经过市级主管农民田间学校部门组织的专业性系统培训、具备辅导技能的辅导员;
三是承担单位能够组织师资和科技人员进村开办田间学校,提供必备的交通、教具、时间、场地等;能够根据农时季节进村开展参与式、互动式培训指导,随时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和技术服务;
四是负责办校质量检查和控制;健全田间学校的管理运行档案,及时将相关资料收集、归纳、整理、汇总,存档;及时维护、更新田间学校管理网络系统,加强辅导员管理和农民学员信息反馈;
五是组织和指导村级农民田间学校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发展村级科技协调工作站,培养1-2名农民辅导员(村级推广员或科技协调员),培养5-10名科技示范户,建立示范田、宣传栏,指导发展互联网系统,帮助、带动周边村镇建分校1-2所。
(四)农民田间学校开办程序。
承担单位开办农民田间学校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是开展农村参与式评估调研:农民田间学校开办前,要围绕当地优势主导产业,采用快速农村参与式评估方法,进村与农民共同讨论与分析技术需求,并形成农民技术与培训需求分析报告。
二是确定学员、制订培训计划: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确定25-40名左右学员,注重吸收当地科技示范户、种植养殖规模大户。依据农民需求调研结果,编制培训计划,并与全体农民学员共同讨论确定。
三是技能与知识测试:采取票箱(BBT)的方法,组织农民学员进行训前/训后知识水平和技能测试,包括农业生产常识、合作协作意识、食品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田间自理能力等,以掌握农民知识和技能现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教学内容。
四是组织农民学习活动日:围绕村主导或特色产业,开展全生育期技术指导与培训。根据农民需求和生产季节,一般每1至2周左右举办一次农民学习活动日。活动日内容主要包括建立试验示范田、农民参与科学试验、农民专题讨论、团队建设活动、种植/养殖生态系统调查分析等,组织互动式交流,共享技术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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