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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08年种子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大力推进放心肥料下乡进村。积极推行肥料连锁经营、肥料直供等多种经营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探索新形势下放心肥料下乡进村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压缩假劣肥料市场空间,提高放心优质肥料产品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
  (六)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把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作为肥料打假和监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稳定肥料执法队伍。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将肥料执法管理工作列入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改进执法手段。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与能力。积极推行肥料义务监督员制度,延伸监管网络,切实解决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七)加快推进肥料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和推进肥料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研究制定肥料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科学评价体系和相应标准,逐步加快推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将肥料生产经营企业资格、商业信用、合同履约率、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以及质量监督抽检结果,统一纳入信息数据库,依托网络信息平台,建立肥料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和“黑名单”数据库,曝光违规企业和产品,推荐信誉可靠的企业和产品。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列入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重点监控,直至依法取消其资格。可选择有条件的先行试点,探索经验,逐步推广。
  (八)加强对农民和肥料企业的服务指导。把对农民的服务与对企业的指导结合起来,组织诚信企业公开质量承诺,通过推介、展示等多种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到信誉好、技术服务能力强、售后服务优的经营网点选购肥料产品,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肥料使用观念,提高优质肥料产品的占有率。在农村基层广泛培育工作热心、业务精通的农民骨干,使之成为肥料打假的义务监督员、宣传员和识假辨假的技术员。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要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加大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肥料监管工作档案、信息报送、责任追究、绩效考核等制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假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肥料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加大假劣肥料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普及肥料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依法推介优质放心肥料产品。

北京市2008年渔需物资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规范渔需物资市场秩序,加强水产养殖业执法,切实有效保护渔(农)民合法权益,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强化水产养殖过程中投入品的监管,突出源头治理,严把使用关,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促进农资打假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奥运”安全水产品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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